芜湖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如何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步骤
1、核发: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单位食堂)的核发均由区局受理大厅受理,审批中心负责审核、审批,受理大厅制证送达。审批中心负责档案归档。
2、延续、变更:
(1)小型餐饮、微型餐饮,单位食堂中的职工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的延续和变更由属地食药所负责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等工作,并在送达完成后一个月内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区局办公室档案上交要求,及时上交区局档案室。
(2)除小型餐饮、微型餐饮、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外餐饮主体的延续、变更均由区局受理大厅受理,审批中心负责审核、审批,受理大厅制证送达。审批中心负责档案归档。
(3)所有主体业态变更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由区局受理大厅受理,审批中心负责审核、审批,受理大厅制证送达。审批中心负责档案归档。
3、注销
(1)小型餐饮、微型餐饮、职工食堂、工地食堂的注销由属地食药所办理。属地食药所在送达完成后一个月内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区局办公室档案上交要求,及时上交区局档案室。
(2)除小型餐饮、微型餐饮、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外餐饮主体由区局受理大厅办理,审批中心负责档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