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的相关文书及材料齐全,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别提请注意: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企业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和打印。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4.已经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期间需要变更或到期延续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8.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办,应按照相对应的申请表上的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