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支机构完成税务注销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二、芜湖外资分公司一般注销办理需要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仅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的分公司;
4.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5.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6. 其他相关文件;
7. 营业执照正、副本。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三、芜湖外资分公司一般注销办理时间
外资分公司注销时间大概在1到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