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鉴定评级哪家公司可以做——危房鉴定评级规定:
一、 等级划分
A 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 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 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 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二、构件危险性鉴定
(一)、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 ∕月。2、上部墙体沉降裂缝宽大于10mm。3、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4、地基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 。5、基础老化、腐蚀,导致结构倾斜、位移、裂缝、扭曲。
(二)砌体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1、受压墙柱没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 mm ,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3、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缝宽超过1mm 。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 mm 。5、墙体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砌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6、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小于14,二层小于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 ,墙体的偏 1
心距达墙厚的1∕6。
(三)木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1、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90%。2、主梁产生大于跨度∕12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严重的材质缺陷。
3、屋架产生大于跨度∕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接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檩条入墙木质部位腐朽、虫蛀或空鼓。4、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5、瓦房寿命大于30年。
(四)砼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视为危房:1、梁板裂缝宽大于1 mm ,支座附近产生剪切斜缝,缝宽大于0.4 mm。2、预应力板端部松散露筋,长度达主筋直径100倍以上。3、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高度∕250,或大于30 mm 。4、屋架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5、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饰。
二、危房鉴定评级哪家公司可以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标准简介:
根据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2.增加了符号、代号一章;3.增加了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4.增加了钢结构构件鉴定;5.增加了附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以模糊集为理沦基础,建立了分层综合评判模式等。
1、总则
1.o .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o .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o .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和公共、保护和高层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符号、代号
2.1符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L 0--------计算跨度;
h ——计算高度;
n ——构件数;
n dc ——危险柱数;
n dwb --危险墙段数
n dmb ——危险主梁数
n dsb -危险次梁数
n ds ——危险板数;
n c ——柱数;
n mb ——主梁数;
n sb --次梁数;
n w ——墙段数;
n s -板数;
n d ——危险构件数
n rt ——屋架榀数;
n drt --危险屋架榀数;
p--危险构件(危险点) 百分数;
p fdm ——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 百分数;: p sdm ——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 百分数;:
P 。。面——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 百分数;: 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
μ--隶属度;
μA --房屋A 级的隶属度;
μB --房屋B 级的隶属度;
μC --房屋C 级的隶属度;
μD --房屋D 级的隶属度;
μa ——房屋组成部分a 级的隶属度;
μb --房屋组成部分b 级的隶属度:
μc ——房屋组成部分c 级的隶属度:
μd --房屋组成部分d 级的隶属度
三、危房鉴定评级哪家公司可以做——老旧危楼排查通知,老旧危楼由于房屋结构已经大都老化,或被生物所侵蚀,很容易发生坍塌等大大小小的不同隐患。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老旧危楼排查通知,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老旧危楼排查通知一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委、房管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屋管理单位:
近日,浙江宁波(楼盘)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部分坍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住房城乡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以中央和机关发电的形式,发布了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电〔2014〕7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和房屋使用安全的重要性,结合本区县实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二、突出排查重点
在坚决贯彻落实住房城乡通知的基础上,将下列房屋作为检查重点:
(一)在2014年度城镇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危破楼房;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
(三)近几年,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通过来信来访渠道反映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
(四)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
(五)区县住房城乡门认为有必要重点检查的房屋。
三、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北京(楼盘)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9号)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使用人应当承担安全使用房屋,并配合所有权人、管理人对房屋的检查维护、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的责任。
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按《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委托安全评估、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抓紧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并督促使用人积极配合。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处置方案。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县住房城乡委(房管局)于2014年6月15日前,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排查的房屋数量、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整治措施和时间等)书面以及存在安全问题的房屋排查治理情况明细表(附件2)、未发现安全问题的房屋排查情况明细表(附件3)报市住房城乡委。
四、危房鉴定评级哪家公司可以做——关于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建电发[2014]3号)、《关于做好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建电发〔2014〕4号)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滕州市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办发〔2014〕58号), 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社区、居委所在地的年代较长、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及使用人自报存在重大质量危险隐患情况的房屋。
二、排查内容
(一)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状况。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三)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保障性住房。
(四)在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开展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三、具体步骤
(一)各社区要积极宣传并协助所辖居委会及时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并填写《龙泉街道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表》。多渠道组织专业力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排查结果于6月1日前报送至街道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积极引导产权人(使用人) 协助申请鉴定。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原《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申请危险房屋鉴定,根据鉴定处理建议按鲁建电发〔2014〕4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治理措施。
(四)街道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社区、居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龙泉街道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及技术指导。
(二)完善老楼危楼管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原《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本着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健全老楼危楼日常管理制度。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检查排查,切实提高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保障性住房安全管理力度。要切实加强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工程开工,科学把握工程进度,保障工程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要把增强房屋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作为构建基层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对于基层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下定决心推进危房解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