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各股东应当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的具体方法,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会议主持人和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和《企业产权登记变更表》。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提交决议或者决定。
2、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应当根据公司增资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决定内容进行修改。
3、办理前置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批准的,应当办理有关预审批,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例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有效批准文件,即向商务部门(局、委员会、部门)申请减资审批,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设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批准文件。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当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6、还清债务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通知。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或者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