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A、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B、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C、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所需的资料: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
4、3名或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及身份复印件
5、地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