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部门
芜湖江枫企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为四项: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3.主要人员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简历,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或相关专业复印件(所有自然人股东仍要提供身份复印件,专业人员身份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
4.工商注册查询单(去工商局进行查询打印)。
以下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1.机构章程。
2.办公场所证明。
3.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4份,需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必须是原件大小复印,不可放大或缩小,更不可PS,每页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