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材料:
1.分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当委托人的具体权限和委托事项;
(3)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因隶属公司变更名称需要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并根据需要提交预先批准的《分公司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2.芜湖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需提交的材料: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需要说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新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同公司开业登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营业场所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同公司住所变更)
(5)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