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注册团本正本;
3.企业章程(个体户无需给予);
4.银行信用证申请(个体户无需给予);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代理;
6.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责任人职位证明;
7.经营地房屋产权证明出示或复印件;
8.房地产租赁协议;
9.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文件;
10.出版发行企业经营地理位置图;
11.标出场地占地面积。各区域总面积布局合理;
12.设立外资公司出版发行零售的,应当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3.根据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从事出版和发行零售业务的公司或本人,应当提交所依赖的网络信息。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发行零售业务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按照互联网技术等网络信息从事出版发行零售业务,自互联网出版发行零售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原经营许可的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备案。
1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