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发布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概况。
3.技术及管理人员名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的专业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相关情况说明。
8.取得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期限: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