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4)信用证明(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任职证明;
(七)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8)房屋租赁协议;
(9)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营业场所方位图;
(11)标明各区域总面积、布局图;
(1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零售的,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应当自开展网络出版物零售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1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