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7条规定的条件下,申请发放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可在将申请材料准备就绪后向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在递交申请书时,申请者须确认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隐瞒事实真相或假报,将依法受到惩罚。许可证机关对申请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在初审时发现材料不全或填写材料不规范,许可机构可当面准许申请公司修改或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公司对资料进行整改。
初步审查后,许可机构将申请材料交给审核员进行数据验证,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获准在20至30个工作日内,颁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书面通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公司前来领取该证书。如未获批准,许可机构向申请公司通报不予行政许可的原因,并依法向其提出行政审查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