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芜湖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1、公司实地注册,即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须一致,且使用面积大于50平方;
2、提供五名以上员工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
3、10万以上实到注册资金,出具验资报告;
很多人认为,难道不是要提供五名专 业人员和证书吗? 现今芜湖已经取消了这条规定,只需提供5名员工的社保记录即可。
注:我公司可提供地址和垫资等全套服务。
二、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书、《芜湖市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
4、五名工作人员缴纳社保证明;
5、房产使用证明(提供50平方米以上商务用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6、公司章程;
7、其它规定提交的材料!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
1.Ⅰ类业务范围: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2)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3)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4)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5)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6)依照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7)组织人力资源招聘会。
2.Ⅱ类业务范围:
(2)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3)为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四、芜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程序
申请开办Ⅰ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应当向营业场所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高新区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法律法规测试。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申请开办Ⅱ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应当向营业场所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高新区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材料、现场验收完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予批准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