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的大区别,在于小规模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时取得的发票不能抵减其销售时应缴的销项税金。其他的不同,无非是税率不同,或者开具专用发票的方式而已(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目前仅在住宿业小规模企业进行专用发票自行开具试点)。
要求,小规模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控采购与销售两个环节的发票,做到“真票、真款、真货”的“三真”,要保持“票流、资金流、物流”的“三流合一”。
2、小规模企业要严格核算企业所得税,如果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无法取得发票,为了不缴或者少缴企业所得税,完全用费用冲减收入,在检查时,将被视为假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因为无法取得上游企业的发票,造成上游企业的偷漏税,也应该接受处罚。小规模企业不是法外之地,企业主和财务人员一定要重视。
3、小规模企业所取得的和开出的发票,同样纳入了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监控中,企业不仅要取得采购发票,要取得符合税务机关开具要求的合格发票;开具发票,也要遵守发票开具规范要求,不能随意随性,譬如销货清单就应该严格在税控系统内开具,而不是手写清单或者脱离税控系统单独制作销货清单。
小规模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给与小规模企业的众多优惠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规,做一个称职的财务人员。